“他那种不要命的战斗方式比狂战士更像狂战士,所以很快就名声大噪。在乌尔巴兰,‘无畏者’的名号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但在那之后没多久,一场大饥荒就席卷了整个比蒙。再多的钱财也买不来一块生肉。巴格斯的父母相继死于这场饥荒中。而就当他自己也要饿死时,却被某个人给救了。”
弗兰说到这里表情颇为精彩。
但并不是因为老套的剧情,而是因为剧情中的出场角色实在出人意料。
“那是一个原本作为他父母商品的半兽人奴隶。殿下,这个奴隶我们都认识,就是前段时间战死在卡美洛城下的那位圆桌骑士——巴乐米底!”
听到这个名字的瞬间,脚下生风的二王子终于停下步伐。
“他是骑士王的人?”
弗兰神色凝重的点头:
“是的,巴格斯被救下后,巴乐米底爵士便将他带去了奥菲斯帝国。在那里他接受了包括军事战术、历史人文、搏击实战、医用魔术等一系列最高等的教育,并在四年后以名列前茅的成绩获得了皇帝颁发的奖学金成功毕业。”
弗兰苦笑着看向二王子:
“殿下,您要不要猜猜他上的是哪所学校?”
罗德里克瞥了他一眼,语气毫无波澜:“然后。”
“这之后,巴格斯并没有回国,而是通过关系直接进入帝国军中服役。所属部队的指挥官正是巴乐米底,而总司令就是那位【破格】的勇者。”
“他就在骑士王的旗帜下,为奥菲斯皇帝南征北战,可以说帝国如今辽阔的国土也有他的一份功劳。”
二王子冷笑了一声:“哼,我这位学长多半是管不住自己的下体。”
人尽皆知,巴乐米底卿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半狐人。
弗兰尴尬的顿了顿接着道:
“也就是在这个时期,他被军医诊断出患有感知缺失症,这就是他为什么能够做出那种超常举动的原因。”
“在【破格】失踪后,巴格斯退役回到故土。当时的他早就在冒险者公会的S榜上名列前茅,再加上多年前在斗兽场打下的名号,果不其然回国后,立刻就受到了神血大萨满的召见。”
罗德里克挑了挑眉毛,正题终于来了。
“接下来的,就都是比蒙国内的流言蜚语。传闻,那位大萨满为他举行了一场授血仪式,这个仪式原本是为了给利齿七族中那些天赋出色的后辈提升些许神血含量用的。”
“然而巴格斯却在仪式中竟然引起了凯撒的注意,那位兽神亲自降临将大量的神血注入他的体内,甚至将神话兵装【凯撒锐爪】赐予了他。”
“这原本会让任何兽人都陷入疯狂。可巴格斯偏偏患有感知缺失,常年的无感导致他的精神极度稳定,几乎不存在失去理智或被控制的情况,相当于是天然的精神免疫技能。”
弗兰咽了口唾沫,艰涩的一字一顿念出最后的段落:
“那场仪式后,巴格斯成为了货真价实的【凯撒之子】,神血的眷者!他带领着狼族平定了国内无休无止的内战,统合七大部落,加冕为比蒙历史上第一位来自锐爪阶级的兽王!”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