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掌柜开了十几年的酒楼,有的是经验;程娇娥家里一屋子关于经商的书、有的是想法。
俩人凑到一块,没多久,酒楼的生意就稳定下来,一天至少能够收入五百两银子,虽然比不上前两天火爆,但所幸没再跌下去过。
这个收益,张掌柜已经十分满意了,但离程娇娥的心理预期还有些距离。
她也清楚,这事儿急不得。自己的厨子手艺有,酒楼无论档次还是服务,在京城中都是一流的,目前只缺名气!
而要名声大噪,除了一点一点慢慢积累的话,还要等、等一个契机、一个合适的契机。
在慢慢等待契机的过程中,成衣铺和胭脂铺也紧锣密鼓地在准备开张了。
程娇娥现在除了隔一天去一趟酒楼、每天坐在虞嬛汐床边同她说上半个小时的话外,精力全部放到了成衣铺和胭脂铺上。
其中,站在桌前握笔苦思,占去了她绝大部分时间。
在自己的成衣铺上,她有一个清晰的地位——新潮!
她要在原有的服装基础上做出改变,设计出全新的、好看又令人舒适的衣裳来,要与众不同却又能够被世人接受。
这些天,
光是她房间里的废稿就已经堆满了四个箩筐,灵感堵塞的时候,往往她会发呆半天,一笔都画不出来。
就在程娇娥烦躁地咬着笔杆,对着摊开的白纸发呆的第三天,王霞云捧着一盒白净瓷瓶装的香膏,笑容满面的走来。
白净瓷瓶上用工笔绘着簇簇金桂,她之前送给程娇娥的那瓶香膏,就是用的这种瓷瓶,所有的同款香膏,全部都是用的这种瓷瓶。
金桂旁用簪花小楷工整地写着“半晌欢”三个字。
半晌欢,就是它的名字,因它的香味至少可以持续两个时辰,之后才会逐渐散去,故而名为半晌欢。
来到程娇娥的闺房外,王霞云从半开的门里看见她又在愁眉苦思,礼貌地敲敲门框。
因为她现在毫无思绪,故而立马抬头,她先看见王霞云,又看见了她手里拿着的瓷瓶,脸上终于露出喜色:
“你已经调制好了?”
“嗯。”王霞云走进来,打开瓶盖,好闻的香气顿时弥漫开,让程娇娥的心情也好上不少。
她高兴地接过香膏闻了闻,又从床头柜里取出那瓶王霞云的嫂子亲自调的的半晌欢,反复对比过,确定它们没
有丝毫差别,激动又珍重地小心把瓶盖合上。
“太好了!太好了!”
她把香膏还回去:“我敢保证,等咱们胭脂铺正式开张的时候,这瓶香膏一拿出来,肯定能让咱们的胭脂铺迅速传出名气!”
毕竟现在已经没有哪一家胭脂铺里还能够拿出来半晌欢了,哪怕是之前囤货最多的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