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知珩下来的时候,就见少女身上的薄纱已经被撕碎,白皙修长的大腿上沾满了泥土和细微的伤口,在他的视野中一闪而过,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已经忘记了她的长相,只记得她的两条脚。
这是一种美丽,一种毁灭一切的美丽,一如他当时的心情。
然后,在听到那个女人双目失明的消息后,他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在他将她扶起来的那一刻,她竟然还在盯着他看。
那时候的他,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整天无精打采的,有时候还会调戏一下其他的女人,告诉他们,让他们养好身体,等他们长大了,再结婚。
在她的周围,总是跟着一个身材娇小,长得很好看的男生,而在她的周围,则是一个安静的像个阴影一样的男生,这个男生很奇怪,总是在暗中盯着他,洗发水、刮胡子水都被他偷走了,就连他的白外套也被他拿走了。
顾知珩也不以为意,好几回刻意将许多吃的摆在随手可及的位置,可诡异的是,那名青年好像只是对衣物之类的东西有了兴致,吃的东西却始终没有碰过。
他也是在几天之前,发现对方要用这个道具来冒充自己,再以自己的名义来照料那位双目失明的少女。
于是,一场并不美好的误解诞生了,一段又爱又恨的爱情,也造就了很多后来的事情。
他趴在门口,小声道:“沈今禾,我也救过你一命,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沈今禾在屋子里瑟瑟发抖。
她烦躁的来回踱步,突然发现于思夏脸色阴沉的盯着自己。
她仿佛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一般,用力的拉着于思夏的手臂,“于思夏,我们现在就把婚礼办了。”
于思夏眉头微皱,沉声道:“今今,你还没睡醒,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
沈今禾眉头一皱,“我这不是淡定吗,怎么就不淡定了?要不,我来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要不,你再来一道数学题目?”
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能淡定。
于思夏有些头疼的揉了揉眉心,道:“今天,他打扰了你,你好好睡一觉吧,有什么话,我们明天再说。”
说完,于思夏转身就走。
沈今禾抓着他手臂的手更用力了,“于思夏,你不要我吗?”
于思夏感觉自己被窦娥陷害了,这么多年来,沈今禾一直都是他心里的一颗朱砂痣,永远都不会忘记。
在那几个痛苦得几乎喘不过气来的夜晚,他曾暗自下过决心,一旦有了一线希望,他绝不会象个耗子似的躲在水沟里,他要大胆地站起来,把她捉住。
“我要你。”
“这还不够吗?我们之所以要结婚,并没有为了他的到来,而是为了推迟日子。于思夏,你看,我们这里也不是很好的地方,就从简吧,我们就在寺庙里办吧。”
于思夏已经被周芊琳的话打动了,哪怕是占尽了便宜,他也要做一个无耻的人。
见他点头,沈今禾这才笑了起来,但不知为何,她的心中却是空荡荡的,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顾知珩在门口等了许久,也不见有人开门,一颗心越发的冰凉。
他早该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