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些证据,可以很快地定王强和王大才的罪。
但其中牵扯到的其他人,就比较麻烦了。
从王家暗室中搜查到的证据看来,王强和王大才除了收受贿赂、冒领下属功劳外,还介入多起刑事案件中,证据最全的就是抢劫文物案,毕竟那四箱的文物就在那里摆着呢。
王大才利用是林维文直属领导这一点,提前获知林维文队员回来的路线,并联合王强,雇佣外部势力完成劫掠。
本来他们是想把一部分文物放到林维文那里,并且诬陷林维文就是监守自盗。
没想到张团长插了一手,作保把林维文带了出来,还给林维文机会出任务。
林维文也没有辜负张团长的信任,屡建奇功,短短三年就升上正连长,有了随军资格,能够把柳冉冉母女接到部队这里来。
其他的案件,性质也十分恶劣。
甚至在那特殊时期的十年里,王强还利用职务之便,间接地害了两条人命!
这一些证据,都被王大才收集起来放在暗室了。
可见王大才早就有了摆脱王强的想法。
甚至可能还做着大义灭亲检举王强从而高升的美梦!
至于保存自己犯事的证据,则是因为王大才过于自负。
顺利地在众人眼皮子底下建造了这样一间暗室,并且多年未被发现,已经让他自负到不行了。
王大才相信只要自己不主动暴露,那间暗室永远都不会被众人知道。
那些资料与其说是自己犯事的证据,不如说是他权力的证明!
每每翻看自己是怎样窃取别人功劳的记录,王大才都觉得自己真的是天才!天生的将才!
在小人得志的心理支配下,王大才除了留下岳父王强的犯罪证据,还把自己的也好好保存了下来,甚至为此写了一本自传描写自己的心理历程。
王大才的贪婪与自负害了自己。
善恶到头终有报!
案件再复杂,上头能人也不少,费了点时间也把事情都理清楚了。
王大才的“小本本”上,但凡出现过名字的,一个个的都被喊去问讯。
全部查清楚后,该判的判,该补偿的补偿。
这一番大动作下来,整个部队肃然一清,挖出了好几条蛀虫,一个个都被依法判刑!
王强和王大才,目无法纪,知法犯法,身为人民子弟兵却不能做到以身作则,行为十分恶劣!前者被判处死刑,后者被判处无期徒刑!
王采妮身为家属,对于二人的犯罪事实部分知情,却隐瞒不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王大才母亲,知道部分犯罪事实,但情节较轻,考虑到王大才两个还未成年的孩子需要人照顾,关了十几天就放了出来。
儿子、儿媳、亲家公都入了监狱,儿子的职位也被剥夺,房子也被收回了,王大娘和两个孙子孙女都不能再继续留在部队家属院了。
出于人道主义,家属院这边没有勒令王家立马搬离,而是等王大娘出来后再带着两个孩子离开。
王大娘和两个孙辈离开那一天,老家那边正好来了人。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王大娘的二哥和二嫂。
她二哥带着媳妇从老家千里迢迢来到部队,一路走一路问,也没提前告诉王大娘,就是想给王大娘和王大才一个惊喜——也是怕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