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逸回到京城时,距他击杀齐掌柜已过了三日。
不得不说夏逸是一个贪玩成性的人,就凛风夜楼而言,他也是一个极其不负责任的长老——另外三位长老各有其职,惟有夏逸整日无所事事。
在他杀了齐掌柜后,令一名下属回京复命,而他本人则在回京路上去寻找一个名叫“范二花子”的酒肉朋友喝酒了,所以耽误了他一日功夫——他琢磨着瓜分齐福楼地盘的事就交给京中的兄弟们了。
京城既然是京城,当然十分繁华。豪楼林立,街道虽已足够宽敞,但车水马龙间,路人们仍不免摩肩接踵。而一间间楼阁内传出的不仅仅有响亮的喧闹声,还有淡淡的酒香。这些声音与香味儿如同妙龄少女轻轻呵出的暖气,让路上行人亦感受到阵阵暖意。
酒色财气,喧闹与热情——这便是京城。
在京城最不起眼的角落,乞丐们只得一块儿挤在乞儿窝,互相取暖抵抗寒冬。运气好些的乞丐可以捡到些被人遗弃的破旧衣物御寒,那些运气差点儿的乞丐只能在被揍倒以后,看着自己刚捡来的衣物或剩饭被另一个比他强壮的乞丐抢去。
饥寒交迫,残酷与薄情——这也是京城。
夏逸喜欢这座城——喜欢它的纸醉金迷,令他游戏人生;喜欢它的冰冷肃杀,令他时不忘本。
本以为可以清享一段悠闲日子的夏逸被一则消息惊到:五日前,聚雄帮与凛风夜楼火拼,双方俱实力大损,而凛风夜楼之主金璐辉与聚雄帮帮主司马金龙战至两败俱伤。最终,司马金龙略胜一筹,险些击杀金璐辉。在危急时,金璐辉被凛风夜楼新一辈的年轻高手袁润方救出。
这段时日,两势力冲突不绝,听闻六扇门已派出官卒调停此事。
夏逸心中暗惊:金璐辉今龄二十九,长夏逸六岁。论武功,金璐辉在江湖同辈中可算翘楚,即便是武林不少名门大派的长辈名宿也罕有其敌手,未曾想到仍然不敌司马金龙。
因为司马金龙比金璐辉多出十数载的内力修为?
夏逸穿过数条街道,已站在凛风夜楼前。
凛风夜楼有五层楼,各层屋檐皆呈六角状,其气势极为恢宏——皇城之外,京中当属此楼最高最雅。平日里,一至二层乃是待客盈利之处,三至四层楼既可作贵客过夜之处,也可做迎贵宾场所。五楼便是金璐辉的住处与帮中高干议会之处。
这座楼能在京城屹立数十年不倒,当然有它不同凡响之处。
“小夏!”一个中年男子从一楼正门走出,迎接夏逸。
中年汉子皮肤黝黑,虽穿了极厚的棉袄,但掩不住他衣下强健的身躯。
夏逸自然认得此人,因为他便是铸造昊渊刀的人,京中的铸器名师庞昕宇。同时,他还有另一个身份就是凛风夜楼四位长老之一。
“楼主伤势如何?”夏逸皱眉道。庞昕宇亦是眉头紧皱:“楼主只要你去见他,你自己决断即是。”
夏逸眯起了眼——莫非庞叔在这五日内根本没见过楼主?
入楼,是一片清冷景象。凛风夜楼与聚雄帮正处交战时期,自然楼中冷清。
夏逸一路走上五楼,只见楼主居室门外立着两人,一男一女。男子约三十有余,唇上留着两撇小胡子,穿着打扮极似有大学问的文士,一眼瞧去,倒是十分儒雅,正是凛风夜楼四长老之一倪煜晨,楼中大小生意不少由倪煜晨负责,可见其精明能干;倪煜晨边上的女子年龄与倪煜晨相仿,长相也并不难看,她的腰肢还是和年轻的女孩一样柔而细,只不过以她的年龄,妆实在化得太浓,这本该是十几岁的小姑娘才会化的妆。这名女子就是另一位长老霍水琳。
霍水琳乃是庞昕宇亡弟之妻。四年前,庞昕宇亲弟庞盖死于聚雄帮少主司马照斌之手,乃至四年前引发过凛风夜楼与聚雄帮的一场大规模械斗——因为庞盖是凛风夜楼的长老。
这一战,最终以双方两败俱伤告终。
因为没能杀死司马照斌为庞盖报仇,金璐辉对庞昕宇与霍水琳深感歉疚,便让霍水琳接任亡夫的长老之位——当然霍水琳确实是一个有本事的女人。
“倪大哥,霍大姐。”夏逸向二人问好。
霍水琳一见到这位帮中新一代的年轻才俊,顿时笑道:“夏兄弟可算是回来了,楼主只愿见你一人。”
楼主重伤之际,此女子却可如此喜笑颜开,令夏逸顿时生出一阵厌恶。
倪煜晨则是肃穆道:“小夏,楼主负伤之后,便一人独居室中,他人任谁也不愿见,只是令我等各尽其职……我实在百思不得其解。”
“杨叔何在?”夏逸问道——“杨叔”便是凛风夜楼的副楼主杨有道,追随金璐辉之父打拼多年,成就了今日的凛风夜楼,实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将才。
倪煜晨道:“楼主负伤后,这数日与聚雄帮的争锋皆由副楼主一力承担,我们也几日未曾见过他。”
听得一席话,夏逸心中有数,推开房门,大步而入。
凛风夜楼在京城的地位不必多说,可与聚雄帮分庭抗礼,但其楼主金璐辉的居室之内却毫无奢侈,屋内的字画、古董及其布置与格局无不透露出淡淡的古朴之风。
榻上坐着一个人,正盘膝运功调治内伤。男子一身青衣,长发如瀑,不认识他的人一定会认为他是一个文士,因为这个人和他的居室一样,内蕴古朴之风。然而,正是这么一个文质彬彬的人,却是一方黑道巨枭!
他,当然就是金璐辉。
夏逸不禁想起了初遇金璐辉时的情景:四年前,他出入江湖,身上盘缠用尽,便打起了赌坊的主意。
夏逸贪玩,也善玩:好酒而千杯不倒,嗜赌而难逢败绩。初入京城的他在赌坊大杀四方犹不收手,终于赌坊派出了打手。结果夏逸不仅让赌坊赔了银子,也赔了打手。
而不巧的是此间赌坊的背后靠山正是聚雄帮。当时聚雄帮出动了司马照斌、吴云超两位年轻高手合击夏逸。
两大高手联手,看来夏逸已是死定了。
而巧的是因庞盖之死,凛风夜楼正与聚雄帮出于烽火时期,更巧的是金璐辉正经过此处。
于是,金璐辉出手——人如龙凤,剑若长虹,与夏逸联手击退聚雄帮两大高手。
夏逸至今仍记得当他问金璐辉为何助他时,金璐辉如此答道:“聚雄帮的敌人便是我的朋友,动我金璐辉的朋友,便要付出更重的代价。”
一句话,何其简单,何等豪气干云!于是,凛风夜楼就此多了一位夏长老。
“你来了。”金璐辉散气收功。
夏逸显得十分恭敬:“楼主,您的伤势如何?”
金璐辉没有立即回答,而是自顾自道:“当日,你出城追杀姓齐的,而我们的兄弟们则继续打压齐福楼的残余势力。只不过中途聚雄帮也插手了此事。”
夏逸沉声道:“聚雄帮想分一杯羹?”
“不错。”
齐福楼也算是京中一大帮派,覆没在即,作为京城黑道龙头的聚雄帮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扩张的良机,换作凛风夜楼也会如此,谁放过了谁就是傻瓜。只不过聚雄帮少主司马照斌却抢红了眼,居然打到了已被凛风夜楼占下的地头。
是以,息战久时的京城两大势力正式开战!
“那一日,我正是在楼下与司马金龙决战。”金璐辉继续说道:“两百招前且不表,交手两百招后,我发现居然内力不继,脚下也是发软。”长叹之后,金璐辉再道:“若不是袁润方这新人相救,恐怕我已死于当日。好在司马金龙当时也负了些伤,见杀我无望,便率其帮众撤退。”
夏逸不由问道:“楼主怀疑帮中出了奸细……给您下了毒?”
“不错。”金璐辉走到窗边,看着窗外偌大的京城说道:“若我没有猜错,我当时所中之毒,极有可能是酥筋软骨散。”
酥筋软骨散其实是一种气态之毒,无色无味,中毒者将在六个时辰内全身疲累,更无法使用内力,只可等药效过后才能重振精神——而且此毒没有解药。
酥筋软骨散虽然防不胜防,但其弊端也十分明显。酥筋软骨散之气极易消散,需要上等品质的瓷瓶保存,因此要对某一人或数人使用此毒时,必须本人或者指派一人与这些人同处一室再开瓶口用毒,况且江湖上知道酥筋软骨散制作配方的人实在少之又少。
金璐辉内功深厚,平日起居饮食也无不谨慎,如果不是高明的下毒手段,必会被他察觉。酥筋软骨散那等无色无味之毒虽无法取人性命,但金璐辉当日的对手是司马金龙!
夏逸不禁问道:“楼主可觉得有何人可疑?”
“三个人。”金璐辉的语气忽然很严肃:“倪煜晨、庞昕宇、霍水琳。”
“哦?”夏逸怔住,他怎么也没想到金璐辉一开口便把正副楼主之下的三位掌有实权的长老直接说了出来。
金璐辉道:“我并不想怀疑老弟兄……不过酥筋软骨散只可在体内逗留六个时辰,而我与司马金龙交手时毒发,在此之前六个时辰内……或者再早前一些时间,有机会与我共处一室下毒的人只有这三个人。”
“至于我的伤……”金璐辉侧身看向夏逸:“其实已恢复了八成。”
夏逸舒了一口气,笑道:“原来楼主一直闭门不出是想令那奸细猜不透楼主的情况,若是盛态而现,反会令那奸细不敢再有动作,若无动作,也再难寻其马脚。”
“小夏,你实在是一个聪明人。”金璐辉也笑道:“若非你太过贪玩,我必要培养你做凛风夜楼下一个楼主。”
夏逸笑了,抚着下巴道:“楼主正值男儿巅峰年华,何需考虑这些事儿。何况金二哥的资质远胜于我。”
“金二哥”并不是金璐辉,而是金璐辉的亲弟金日腾,今龄二十四岁,行事扎实谨慎,与夏逸完全相反两种风格。
“不过这一着却是把我推上了风口浪尖。”夏逸感慨道:“楼主闭门数日,只在今日召见了我,想必那奸细也想到了楼主是要我调查此事。”
“不错。”金璐辉道:“不过若是那奸细企图干预你的调查,于你而言也未尝不是一个顺藤摸瓜的机会。”
“楼主为何没有怀疑我?”夏逸忽然笑道:“楼主中毒之日,我虽不在京城,不代表我没有同谋之疑。奸细可能在楼主怀疑的三人中,也许他们还有其他同谋。”
金璐辉淡淡道:“这个我自然想过,不过你是我亲自请进凛风夜楼,我相信自己不会看错人。何况除了喝酒赌博,还有何事能入夏逸大爷的法眼?”
夏逸拱手笑道:“楼主真是我的知己。”
“奸细未除,聚雄帮还会复来。”金璐辉道:“这几日,两帮斗的较凶,六扇门似已坐不住了,派出不少捕头调停,其中领头的是你的熟识。”
夏逸道:“六扇门内与我算得上熟识的捕头只有一个。”
“傅潇,你的师兄。”
酒馆,永远充满喧嚣。因为世上永远不会缺少酒徒,更不缺无所事事的酒徒。
夏逸就是一个酒徒。他走到哪儿,身上都会带着一个小酒壶。
今天,他同样坐在酒馆内,好像喧嚣的环境反而令他更能冷静思考。
金璐辉中毒一案,还存在一些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