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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虎妖(1/2)

说是看日出,可是秦漓醒来,太阳早就挂在正当中了。

“这就是你说的日出?”秦漓大有把牧裔推下去地打算。

牧裔耸了耸肩,显得有些无辜:“我叫你了,可惜你睡得实在太熟,我也只能自己看了,不过我拍了照。”

秦漓一看,居然是她睡着的时候照到,应该是在日出时候,太阳刚好照在她的脸上,这本该是一张极美的照片,可偏偏裸露出来的肌肤以及上面的痕迹,为照片平平添上了其它的气息。

秦漓伸手要夺,可牧裔在她伸手的一瞬间就躲开了,不仅如此,还把秦漓抱在了怀里。

牧裔笑着将礼服披在秦漓赤裸的身体上:“阿漓,这虽是山顶,可难保不会有人看看见。”

“牧裔,删照片跟死你选一个。”秦漓脸颊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抹红晕,她显然没想到牧裔居然该趁她睡着的时候拍照,她居然忘了他是一个恶劣至极地小人。

牧裔煞有介事地想了想,又摇摇头,附在秦漓耳边小声说道:“阿漓,这个怕是删不完。”

“你……”秦漓第一次被气地无语,耳根通红,若不是现在不方便,怕是真的能把牧裔杀了。

“阿漓,若是下次你再离开我,那我就把照片一张一张发给你,你看如何。”牧裔无耻至极地说道,当然,肯定不会那么做,他如何敢再伤害阿漓。

秦漓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又睁开眼,朝牧裔笑了笑,右手伸了出来,在空中做了一个抓地动作,一柄长剑就出现在她手中,那把剑通体洁白无瑕,不论是剑鞘还是剑柄,都是白色,上面雕刻着繁复的纹路,在阳光下还泛着白光,看起来不像是杀人的利器,倒像是一件艺术品。

牧裔有些心虚,看来这下真把阿漓气着了,连武器都拿出来了,赶忙讨好道歉:“阿漓,我错了,先把剑收起来,被人看见多不好。”

“不好吗?”秦漓眼里都冒着寒气,她就不该来找他。

牧裔叹了口气,这么多年了,阿漓脾气是越来越大,伸手握住她拿着剑的手,在她额头上亲了亲,无奈道:“把剑收起来,这剑这么好看,还是别沾血腥了。”

“哼。”秦漓冷哼了一声,把剑收了起来,“照片,删了。”

“何霄鸮找了你许久,应该是有重要的事。”牧裔顾左右而言其他,照片他是不可能删的。

“照片。”秦漓又重复了一遍,脸还有些红,他居然敢拍照,还说删不完,他究竟拍了多少。

牧裔看她这般坚持,也是无奈,揉了揉她散乱地头发:“不气了,先回动物园,可能真有什么急事,照片我自是不会删,那就以身抵债,你看如何。”

“滚。”秦漓脸颊通红,不想再见到他。

牧裔笑出了声,阿漓就是心软,不过照片也算是保住了。

“我们是去动物园还是回家。”牧裔亲吻着她的脸颊,问道。

“我饿了。”秦漓说道。

“想吃什么,我最近新学了几道菜,要不试试。”牧裔忙献殷勤。

“不好吃你就给我滚蛋。”

“放心吧,全是你爱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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