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华夏老一辈的文学家,钱老爷子一向以来都是坚持用纸笔创作。
不是学不会电脑,只是单纯的认为用纸笔来写更能引起自己的共鸣。
拿出自己专用的小本子和钢笔,钱老爷子沉思两秒便埋头写了起来。
“有一个很美好的成语,叫心想事成;有一句很让人向往的话,叫“愿你所得皆所愿,所遇皆所求,所求皆所得,所盼皆所期……”
网上,越来越多的读者出现,随着读者基数的增加,网友们也终于是讨论起了《红楼梦》的中心思想和到底说了什么,也就是对《红楼梦》的理解。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林黛玉,明明薛宝钗才是完美的女人。
平易近人、体恤奴仆,从不像她哥哥那样倚势凌人,厉言辞色;还有她举止娴雅、彬彬有礼,有着大家闺秀的优雅风度;而且她待人处事滴水不漏,能获得全府上下的一致好评。
在当时的社会中,这样的女人才是最最合格的大妇吧。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老太君领着众人路过她的院子,惊异于她的朴素,除了几盆绿色盆栽,基本就剩素色纱帐了。”
“肤浅,也只有不谙世事的年轻人才会这么天真吧,像我这样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一段时间的成年人就不会这么想了。
年轻人的认知还是太过于浅薄无知,薛宝钗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至于你说的林黛玉,我就想知道为什么会有人不喜欢她呢?
喜欢她的才情才气,文思敏捷,出口成章,其所写的诗歌耐人寻味 ;
喜欢她的聪慧狡黠,会在宝玉冥思苦想不得好句之时,出手相助、会在宝玉想吃酒,却被阻止时伶牙俐齿的帮忙;
喜欢她的真心待人、不论尊卑,对待紫鹃以真心,也换来她的真心实意、忠心耿耿;
最是喜欢她的冷静自持,在临死之时,焚烧诗稿和手帕,断了念想、灭了尘缘。
这样的林黛玉又怎么可能不讨人喜欢?”
“我倒觉得晴雯的勇气和正直最是让人佩服,她敢在宝玉面前讽刺挖苦袭人,直言他们不知男女有别关系不清不楚;
她又淡薄金钱,无畏地撕烂折扇, 倾听裂帛之音,让那些身外之物烟消云散;
她还爱管不平之事,因看不惯老妈子欺负芳官而对其呵斥, 也因此结下了梁子。
如果晴雯单单只会任性刁蛮,也不致招人如此喜欢。
她夜半醒来,可以披单衣出去赏雪;
她有病在身,甘愿熬夜伤身给宝玉补氅子;
她以随意自在的装束去见王夫人,却被有心人大作文章 ,也骄傲的不肯低头。
这么一个个性十足的小姑娘在那个时代实在是太亮眼了。”
“这些都只是对一个角色的理解,难道就没有人能够总结一下这本《红楼梦》的具体思想吗?”
“唉,太难了,我看了两遍,仅仅看懂了一点点皮毛,总感觉还有内容,但就是觉得在雾里看花。”
“谁不是呢?我一个堂堂一流文学家,看了两遍竟然连个皮毛都看不出来,只能说自己看了两遍,都不敢说是读了。”
“一流文学家算啥,我一个顶级文学家,看完这本书的第一句话就是‘尼玛,写的真t牛逼。’”
“我已经看完三遍了,现在再看第四遍,一边看一边等大佬出现。”
“加一,坐等大佬分析。”
“现在连顶级文学家都表示难以理解,看来只能等世界级文学家出面了。”
“我有个大胆的想法,你们说,大佬现在还没出现,会不会是他们也看不懂啊……”
“你这个想法确实很大胆……”
“但是不得不说,有一定的可能性。”
“这就有点过分了啊,没必要踩一捧一吧,虽然这本《红楼梦》有点厉害,但是也不至于让其他世界级文学家都看不懂吧。”
“还真不一定哦。”
“一群乐吹。”
“别争了,钱中平老爷子发书评了,就是关于《红楼梦》的。”
“看吧,我就知道,钱老爷子牛逼!”
“别喊口号了,我先走一步。”
……
刚刚还吵得很厉害的读者们一下子散的无影无踪,通通都跑去钱中平老爷子的博客去了。
老爷子的博客上刚刚发了两张本子的照片。
这也是钱老爷子的惯例了,先用手写,然后再拍照片上传。
如果不是照片的清晰度还算高的话,估计很多读者早就实名留言让钱老爷子千万千万要找人打字了。
刘言,华夏顶级文学家,也就是那个出口就是‘尼玛’的文学家。
他是第一批过来钱老爷子博客的读者,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钱老爷子那一手风格独特的钢笔字。
作为写了五六十年字的文学家,钱老爷子的书法风格早就已经自成一家了。
其中不仅有着好几种流派的字体风格,还融合了自己独特的风格。
稍稍赞叹了几秒表示尊敬,刘言赶快看起了内容,毕竟,这才是他今天屁颠屁颠跑过来的原因。
然而,这第一句立马就让刘言皱起了眉头,如果不是刚好看到了后面写的,估计刘言都以为钱老爷子的号被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