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人在孤独无助的时候,任何人都能成为倾诉者,即使是面对一个曾差点杀了自己的人。
鹰陪着我走了很远,都快到江南水畔了,我就不敢再让他陪着了,准备离开。回头看了他一眼,瞧见他身上头上覆满了淡淡水雾,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以前参加过马拉松长跑,所以不知不觉就走这么远了。我快到家了,不然你打个车先回去吧。”
“天都要亮了,不请我吃个饭吗?”
“这……好吧!不远处有一家挺好吃的早餐,我带你去。”
我把鹰带到了以前读书时常和陆朝歌去的那个早餐店,那儿的生煎包和鸭血汤是全魔都最好吃的,还被人拍过视频到网上传播,后来声名鹊起成网红店了。
这儿的门脸还是老样子,里面已经有早出和晚归的人在这儿吃东西了。
我们进去的时候,煎包子的大娘把我认出来了,大笑道,“小丫头,你这是又长漂亮了啊?哟,男朋友更帅气咯。”
显然,她把鹰和陆朝歌认成了一个人。我脸一红,尴尬地看了鹰一眼,他倒是一脸不以为意,跟着我进去了。
我点了两份生煎包,两份鸭血汤和一根油条,问鹰够不够,他欺近我小声问道:“这儿你和陆朝歌经常来吗?”
“是,他在魔都时就会来。”
我记得,大学四年,除了寒暑假,陆朝歌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在魔都陪我,顺便做他那些神神秘秘的事儿。当然他也从不跟我提及,不管好事坏事。
我估摸,那个时候他就成立了Ink&patg了,但他也一直把我蒙在鼓里。若非薛凯莉带我去,都不知道他会继续瞒多久,或者也不打算告诉我。
生煎包和鸭血汤送上来时,鹰拧了下眉,有些难以下口的样子,但随即拿起筷子就开吃了。他吃东西的样子很优雅,喝鸭血汤都没有声音,安安静静的。我就不同了,一顿胡吃海塞过后,还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他惊愕地抬头看了我一眼,笑道:“你……也太随性了。”
“你是说我糙吧?你还能指望一个十三岁就在学校打架斗殴,十五六岁就看惯了打打杀杀的女人变得斯文?”
他一笑,小声道:“你十八岁就跟他上床了,十九岁生孩子,为什么要给他生呢?”
这家伙,真讲得出口。
我无言以对,一阵尴尬。
女人给男人生孩子,一开始是因为爱吧?后来爱着爱着不爱了,就成了恨……我应该是不恨陆朝歌的,只是觉得很伤悲,我把这辈子都压在了他的身上,可他却把他这辈子给了别人。
“你吃饱了吗?吃饱了就走吧。”
我有些坐立不安,拿了五十块放在餐桌上,也没等找零就离开了,心里头乱糟糟的。鹰很快追了出来,像个跟屁虫似得在我身边。
这会儿外面天都已经亮了,车辆和行人都渐渐多了起来,我跟他走一块儿有些害怕了。
“鹰,饭也吃了,咱们还是各走各的吧?谢谢你送我回来!”到十字路口时,我对鹰说道。
他转头微眯起眸子瞄着我,若有所思。“裴丹青,你没兴趣知道谁想杀你吗?”
“……我不想知道。”知道了我又能怎样?根本无力改变,还会让自己惶惶不可终日,所以算了。
“好吧,再见!”
他耸了耸肩,转身阔步离去。那修长挺拔的背影,竟像极了陆朝歌。他们俩是同母异父的兄弟,但他的城府看起来更深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