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边的小吃部,三个人凑了一桌,一盆猪肉炖白菜,三个碗,一筐馒头,一壶茶,三十四块钱。
吃的是满头大汗,隔壁桌上那几个喝酒的工人都看傻了眼,就跟风卷残云,饿鬼附体一般。
一指厚的肥肉片子,卤过油的,焦黄焦黄,被汤泡软了,配上大白菜,还有一把老板送的粉条,一个人盛上一碗。
配着热乎乎的大馒头,吃的是满嘴流油,连点汤都没有剩下。
张金马用袖口擦着额头上的汗水,笑的合不拢嘴,很少有吃的这么开心的情况。
虽然前世干了卧底以后,就不缺钱花了。
但是白道顶着通缉令,黑道顶着悬赏令,那是过的心惊胆战,睡觉都不敢在床上睡,生怕晚上被套了麻袋。
除了在监狱的单间里,就没睡过安稳觉,至于吃饭,山珍海味到嘴里都不香了,更多的是在逃窜的路上啃的冷面包。
想想都心酸,张金马搓着手指,抵消着饭后一根烟的烟瘾。
林则轩吃完了,擦了擦嘴,一脸不好意思的说:“这饭馆挺不错的,一不留神就没停住嘴。”
“好吃就行,不够再点。”张金马毫不在意的笑道。
杨勇喝完碗里的汤,拿起一边的茶壶,倒进空盆里,端起盆涮了涮里面的油水,倒进碗里,咕咚咕咚的又喝了下去。
吃完了,意犹未尽的吧唧了一下嘴,然后看着张金马和林则轩,有些尴尬的说:“对不起,我……我吃相太没出息了。”
“没事,没事,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点才正常。”张金马安慰道。
都说半大小子,吃垮老子,这年龄正是好胃口的时候,而且学习压力也大。
杨勇虽然跟着他二大爷吃食堂,但……终究还是不敢放开吃,吃个馒头就饱了,其他靠喝水,要不然也不至于这么瘦弱。
在张金马的印象里,杨勇的身高可是有一米八六,体重两百起步,肌肉扎实,站在那里就跟一堵墙一样。
尤其是那一身红绣纹身,远远的看过去,就觉得吓人。
那是杨勇赚到第一个小目标,从西欧找来的一个纹身大师,以脸上的红胎记为基础,纹出来的一只石狮子。
纹满了全身,胎记成了狮子的半张脸,而且这身红绣,还在某个国际级别的纹艺比赛里,拿过冠军奖项。
还有一个有意思的故事,杨勇因为一些业务上的问题去了东瀛了一次。
在浴场里,这一身红绣,还有那生猛的体魄,就斜瞪了一眼,直接就把几个东瀛的雅库扎给吓跑了。
“行了,饭也吃饱了,你们两个回学校吧,林则轩跟你挤一挤没问题吧?”张角看着杨勇问道。
“没问题,没问题。”杨勇满口答应道,吃了这么一顿油水,脸上都有些暖色了。
对张金马也没有什么害怕的感觉了,只是觉得亲切,请他们吃饭的人,能是什么坏人啊。
三个人在学校门口分别,临走时,林则轩还不放心的问了一句:“金马哥,你去哪啊?”
“我?”张金马指着自己,哈哈大笑道:“我当然是去过夜生活啊,要不我带你们两个一起去,给你们包夜。”
“不用,不用。”两人连忙摇头,这年代网吧,游戏厅,那就是清末的大烟馆,万恶的赌毒场,都是不正经的人才去的地方。
不过也差不多,毕竟是真的乱,嘴臭骂上几句,给你把嘴拿刀子豁开,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目送两人走进学校后,张角转身摸着自己的大光头,朝东边走去。
晚上十点,东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