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想要掌握,就要在魔力上下苦功。”
虽然明白捷特丝很清楚这些,并且很有自制力和理智。
但李修曼还是忍不住叮嘱了一句。
“是,主人。”
“嗯。”
之后,李修曼离开了白晶城,前往了兰特斯东海的位置。
目前控制的这具分身,并不是制式的五号哥雷姆分身。
而是老式的四号哥雷姆分身,比五号哥雷姆分身能承载李修曼更多的力量。
如今本体需要解析魔王之力,恢复力量。
所以,只能动用这个分身,提前去那只海怪所在的位置踩点调查。
三天后。
兰特斯联合王国的东海岸。
曼德公国所在的领地,名为厄尔城的沿海城内。
“信海神,保平安!”
“信海神,保鱼获!”
“信海神,风调雨顺!”
海神庙前,信徒们不断的朝着那座盘踞的海神像叩拜。
海神庙中的香火也一直都没有断过,在海神庙之外,来烧香的人从街头排到巷尾。
想要供香火,一根3铜币,两根6铜币,三根10铜币,也就是1银币。
至于说,为什么三根反而还贵了1铜币。
就这你还嫌贵,爱烧不烧,别人想烧还没这个门路呢,你不烧,有的是人烧。
伟大的海神教主教一定会这么说。
要知道,在这片沿海城,即使是打渔,出趟远海,半个月,也才挣个几十银币。
一般人在城里打工,一天也才1银币左右。
穷人一顿,一个铜币的黑面包,加上一个铜币的玉米粥,就能对付一顿。
一天花销最多也不过1银币。
至于为什么香这么贵,却还是要烧。
因为每年对海神的祭祀献祭仪式,都从烧香少的人家里挑。
烧的香越多,对海神就越“虔诚”,也就不会被挑中献祭。
这样,大家也就争相花钱买香烧香,钱,也就挣到了。
至于钱最后流进了谁的腰包,当然是伟大的城主大人,还有做香的几家贵族手里了。
海神不干人事,剿海神的胆子他们是没有。
但是借着献祭海神的名义,赚百姓的钱,这个胆子他们大大的有。
而“海神”不管那么多,每年都有鲜嫩的人肉吃,它就足够满足了。
至于鲜嫩的人肉怎么来,怎么挑,“海神”才懒得管。
这也就给了城主和贵族们可乘之机。
而同时,每年的献祭,则是城主和贵族玩乐的时候。
每年物色好城里几家漂亮的姑娘,借着献祭的名义,给抓到海神庙。
最后在偷偷的运到自家城堡里当玩具。
玩坏了卖掉,或者献给“海神”,都是不错的选择。
现在,城主和贵族们别说剿海神了。
海神就是他们的摇钱树,是真正的神通广大,满足他们欲望的“海神”。
谁敢动海神,那就是他们的敌人。
只要有强大的冒险者来厄尔城,他们就会第一时间通报海神。
“信海神,享极乐。”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