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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我来陪你跨年(2/2)

“你这什么破形容词?”我对于罗涔这莫名其妙的赞美着实不满,“你来这里就是为了欣赏我跟你妈战斗的可爱啊?”

“我来陪你跨年。这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新年,怎么可以不在一起!” 罗涔不由分说地拉起我,“走,带你去一个地方!”

眼看窗外已经飘起了莹莹白雪,好像又是一场浩浩荡荡的大雪在来的路上,我拉住罗涔,“别去了,罗涔,这家酒店景色也不错,我们定个顶层观景房,在这看雪吧!”

“不行!”罗涔坚持。

“罗涔,现在外面太冷了,我怕冷。”

罗涔本来还板着的脸瞬间转晴了,“一向不怕冷的你竟然也会说冷了。行吧,那咱们就在这跨年吧!”

说完罗涔就去前台定房间,虽正值元旦热季,本来是不应该有房间的,但说巧不巧的,有人刚刚退了一间顶层房间,也没我们挑选的余地,于是我们就了这间房,然后一块上了楼。

酒店的房间一打开真是尴了个尬,目之所及的助推道具,鲜花摆件搞得整个房间有情有调的,我跟罗涔要是年长个10岁,掏出个戒指都能当婚房了。

看来是哪对情侣计划有变,被我们两个意外捡漏了。

不过罗涔倒是既来之则安之,满房间乱窜,跟丢了物件似的,也不知道他到底找什么。

盘查一周后,罗涔觉得露台的氛围最好,尤其是赏雪最适宜。所以往前台打电话让他们火速送吃的喝的上来。我就一个没留神,这家伙竟然不要命的点了一瓶香槟上来,还死乞白赖的怎么都不让退,一会儿卖惨,一会儿霸权,总之就是酒在人在,酒退人亡。

我懒得搭理他,往露台的沙发上一窝,披着毛茸茸的毯子独自赏雪。见我不说话,这家伙悻悻然的走了过来,“我说留下,又没说非得我喝,你喝不行吗?”

“我喝着,你看着,我心里过得去吗?”

“那我陪你……”

我趁其一个不注意,将酒从他手里抄了过来,“砰”地一声打开了,瓶口处氤氲出一缕如烟的白气,淡黄色的液体顺着瓶口倾斜进酒杯,冒着“呲呲”地好听的动静儿,小酌一口,在这漫天的洋洋洒洒的大雪里,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好像心里过得去啊!”我不厚道的朝他笑。

我悠闲地摇晃着酒杯,罗涔眼白已经翻成鱼肚子了,一股脑地将酒瓶酒杯往我这边推了过来,差点给我弄洒了,“喝吧,你个酒鬼,你小心喝多了丑态百出!”

“切!”我不屑地笑出了声,“就这点酒,还想让我醉,当初跟斌哥他们在一酒吧,和人家拼酒,我一口气喝了24杯白的,照样将直线走出了卡尺的标度。”

罗涔惊讶地瞪大双眼,“解语,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现在才来问我是什么样的人吗?”

“也不是。就是发现认识你越久,就越了解你,也越不了解你。”罗涔挠了挠头,“好像有些矛盾。”

“是有点儿,不过也能理解。”

罗涔还想将罪恶的小手伸到香槟前,被我发现抽了一巴掌,悻悻地缩了回去,“不喝就不喝。”

我将桌子上的热牛奶递给了他,被他嫌恶地推到了一边。

爱喝不喝,反正不影响本姑娘喝酒。

好不容易熬过了18岁,本姑娘也算是可以明目张胆的喝酒了,不过倒是因为之前的那些荒唐事儿,彻底拔高了本姑娘的酒量,现在本姑娘也算是一豪气在天的半吊子酒仙。

“你是把我理所应当的想成了邓诗允那样的名媛淑女了吧!”

“我要是喜欢邓诗允那样的,我干嘛还追你。”罗涔一脸幽怨地不满,“我只是觉得你的过去……你的过去……好像……”

“真是难为你了!”罗涔这吞吞吐吐地遣词造句的模样,实在是令我难受,我赶忙摆摆手,“就是混了两年而已。”

“跟梁光煜他们?”

我略微忐忑地打量着罗涔,生怕下一秒这家伙就奓毛,这漫天飞雪独自承影堪称北国风光,要是被罗涔的邪火横插一杠,那可是半点情调都没了。

“怎么不说话?”罗涔开口发问。

“我这不是担心你再咬我一口吗?”我心有余悸的摸着嘴角,“您罗少爷这阴晴不定的脾气是否在可控范围内?”

“谁让你不陪我跨年的,这可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跨年。”

本来还梗着脖子不认错的罗涔,看到我唇上发紫的伤痕,忍不住的口气软了下来,“我没觉得用劲儿啊!”

“您还没用劲儿呢!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俩有多大仇怨呢!”

“仇怨大了呢!”罗涔越说越起劲儿,“我女朋友跨年去陪着别的男人,别的男人的妈妈,还让别的男人来接,这仇怨不仅大,还解不开呢!”

“解不开你就把它系成死结,别解开了!”

“不解就不解!”罗涔一个气急,将手里的抱枕顺手丢了出去。

“罗涔!”

我被罗涔这大少爷脾气也弄得没了半点耐心,转手将我手里的抱枕也丢了出去,毯子团了团也甩了出去。

然后站在沙发边上杵成一棵白杨树,无声地喝着西北风。

良久之后,罗涔左看看右看看,没见我有挪动的意思,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戳我的胳膊试探我。

几番无果后,罗涔默默地捡回地上的抱枕,将毯子也重新铺了上去。自己则装着乖巧坐了上去,装作可怜巴巴地样子。

老站着吧,会静脉曲张,再说罗涔把台阶都搭好了,我这不下来好像显得我挺没眼力见儿的。

算了,我直接将毯子掀开,姿态优雅地坐了回去,继续喝着我的香槟。

罗涔几度眼神瞥过来,欲言又止的样子,估计这家伙就是小时候看多了《十万个为什么》,有着极强的好奇心。

算了,有些往事我还是记得的。

“我在初中的时候,认识的阿光。那个时候我没朋友,也不想在任何人身上浪费时间交朋友。阿光是我的第一个朋友,也许是因为我真的需要一个朋友了,也许是因为我们都喜欢音乐,也许,是因为我哥在他离家出走的时候,把他带到了我们家。”

“我哥离开的那段时间,我做了挺多荒唐事儿的,也是在那段时间里,我认识了斌哥和达哥。我喝酒就是跟斌哥学的。斌哥在我们那里的一家酒吧当调酒师,半个社会人。有一次我在那家酒吧不小心惹了点儿事,就是斌哥给我平的,那天我们喝了好多酒,白的红的啤的,反正酒吧有的,我们都喝了,最后总算是有惊无险,等到阿光来了,将我们都救了出来。也就有了现在的丁达尔乐队。”

“还有达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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