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日。
白天。
一对鼻青脸肿的兄弟走了出来,那身形,有些鬼鬼祟祟的。
“表弟,那个疯子既然喜欢晚上出来闲逛,那咱们就白天行动!”杜思建咬着牙说道,说话时,嘴边一道小伤口咧着疼。
林思康捂着有些青肿的下巴,左右张望着,他现在仿佛只要一动了偷电瓶车的念头,就感觉有人站在自己身后,那种感觉比看鬼片还要惊悚。
“表哥,我有点怕……”
“不怕,做我们这一行,遭遇点挫折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你想一想,人生在世,又有哪一件事是一帆风顺的……”杜思建说道,整个人的眼神中更是泛着哲学的光芒,通过这两次的遭遇,让他彻底明白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晚上神经病太多,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白天行事最好。
这偷车,也是讲究时间和机会的,属于一门技术活,白天外面停的车要比晚上多得多,但是被发现的风险也大,不仅是考验一个贼的手速,还有应急的反应能力,一般来说,一辆没有外锁的电瓶车,三分钟没有得手,就要换下一辆。
一处街角,停着一辆老旧的电瓶车。
要是放在平时,这种成色的电瓶车,杜思建看都不会看一样,就算是做贼,也要做一个有梦想的偷车贼,不是什么车都下手的,像这种偷了也只能卖几百块钱的破烂,他一般是看都不看的。
但是此时,他已经红了眼睛,这已经快一个礼拜都没开张了,昨天又损失了一百块钱,再不偷辆车他就要饿死了!
“表弟,咱们上。”
杜思建摸了上去,这里是一个斜角,走路的人并不多,而且现在是午休时间,一般十几二十分钟都不会有人路过。
车子没有外锁,杜思建从兜里摸出一把起子,这是车头专用工具,强行起开外壳,一番动作后,只听一声轻轻的“滴”声响起,前面亮了。
杜思建一喜,这种老式的电瓶车就是好办,几乎不费什么功夫就得手。
两兄弟刚准备把这辆车弄走。
突然,后面传来一声轻咳。
一直跟在两人身后的沈重,此时慢慢走了出来。
“你们又在偷车。”
杜思建一看,整个人接近崩溃了,声音彻底变了调。
“怎么又是你!”
林思康推着电瓶车后面,结巴了,“大……大大哥……”
他们万万没想到,绕过了这么多的街区,又选在白天来办事,没想到最后还是碰到了这疯子,这种感觉就像白天见鬼一样,神经病啊!
“你说你们,有这个功夫,干点啥不好,为什么非要偷车呢!”沈重有点纳闷,这两兄弟还真是执着,昨天刚打了一顿,怎么就是不记疼呢。
扑通!
两兄弟直接给跪下了,眼泪汪汪,“大哥,神经病大哥,我们错了,我们就是偷个车而已,您要去行侠仗义就去其他地方吧,这个城市有那么多贼,我们只想吃口饭啊!”
这番话说得是无比可怜,那凄惨的语调,仿佛是遭到了什么不公平的对待,两兄弟快疯了,他们只是想偷个车而已,为什么走到哪里都能碰到这位神经病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