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书挠了挠屁股,但仍旧没有醒来。
“嘎——!”
王斌书睁开眼睛,立刻从床上立了起来。
“外面什么玩意儿,怎么这么吵?”
看看床头的电子钟,现在差不多是凌晨一点半。
王斌书从床上下来,拿起手电筒,打开三楼窗户对着外面照了一下。那声音很近,大概就在店门口不远的地方。
灯光下,细小的灰尘上下飞舞着。这是由于人造光的波长较长,容易发生衍射,而被灰尘挡住的光会发生散射,改变传播方向,形成暗区。因此在灯光下,灰尘总是那么的显眼。
灯光照射的位置,王斌书看到了一个“人”,应该是。
看不清是男是女,他身上穿着的衣服也是乱糟糟的,而且上面粘上了不少大块污渍。
那个人正背对着王斌书,两只手放于胸前,低着头,好像是在……吃东西?
一阵冷风吹过,吹的王斌书打了个哆嗦。
有点不对劲。
王斌书走到更衣室,把之前陈世美送给他的一套护具穿在了身上。这是他们那边镇暴部队所使用的盔甲,防护性能十分出色,无论是对利器、钝器还是火药武器都有着很强的防御能力。
护甲穿上,头盔戴上,将弹匣准备好,两把30发毛瑟全自动插在腰间枪套,手上再提一把勃朗宁自动步枪,使用.30口径,也就是7.62口径的全威力步枪弹。
将一切准备好之后,王斌书将店外的灯光全部打开,小心翼翼地走出了门。
走到距离那个人大概五米远的地方,王斌书这才看清了对方的具体模样:
那确实是个人,只不过,可能不是什么很正常的人。
他衣服上的大块污渍,全部是沁染的血液,而在他怀里抱着的,赫然是一支还在滴血的人腿。
不知道是谁的腿,但就从腿上残留的衣物来看,应该是个冒险者。
“砰——!!!”
没有任何犹豫,王斌书立刻扣动了扳机。
勃朗宁步枪的枪口喷吐出火焰,7.62口径全威力步枪弹喷射而出,其所携带的巨大动能瞬间就将这个“人”给击飞了出去。
这个家伙的身高大概在一米八左右,但此时就像一个布娃娃一般,身体扭曲,重重地砸在了不远处的地上。
9毫米手枪弹都已经足够打死一头熊了,这是有案例的,虽然同样也有人类挨了几枪九毫米仍旧活蹦乱跳继续袭警的例子。
但王斌书手里的东西可不是什么九毫米糖豆发射器,虽然这个糖豆发射器百分之一百也能杀人。
这可是七点六二毫米口径的全威力步枪弹,别说熊了,就是大象吃上这么一梭子那也得躺在地上,更别提普通的人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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