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趁我们激战之际,那霍兆新带人攻下北原县,断了我们的后路,我等该如何是好?”
“赵将军,放心吧。”
林清咧嘴笑道,“霍兆新是个什么人,我再清楚不过。”
“我又怎么会将自己的背后,毫无防备地交给别人?”
“不瞒你们说,我已经安排了十万雄兵,镇守北原县!”
“啊?”
一听这话,赵文龙三人全都懵了,表情有些复杂。
“大人,您将整个北原县的青壮都给招空了,才招募来两万多兵马。”
“现在这两万多兵马,都在北凉关上,哪里来的十万雄兵啊?”
“就算林大人您再神,也不可能把天兵天将调来吧?”
林清笑着说道,“天兵天将,当然是指望不上。”
“我师父一人,便足以顶十万雄兵!”
……
北凉关,二十里外。
一支浩浩荡荡的兵马,如钢铁军团般,朝北凉关开赴。
通常而言,一支军队由前军,中军,后军组成。
前军多为骑兵打头阵,中军多为重甲步兵,后军则是运粮队和弓弩手。
但是这支兵马,足足十万大军,举眼望去,却清一色都是骑兵。
这便是漠北公麾下的突厥军,最令人闻风丧胆的特点。
金帐王庭,物质贫乏,唯独多产战马,尤其是汗血宝马。
漠北公麾下二十万大军,有十五万都是精锐骑兵。
这十五万骑兵中,又有一万是人马披甲的重型铁骑。
加上突厥人英勇善战、好勇斗狠的特点,这支部队足以令任何势力胆寒。
最前方一马当先的,是一名突厥壮汉。
皮肤黝黑,肌肤发达,身披金盔金甲,腰悬双刀,胯 下是匹健壮的黑马。
他便是漠北公完颜宗履的弟弟,完颜金刀。
完颜金刀不仅是突厥王爷,更是突厥第一勇将。
此次挥师南下,漠北公派他统兵出征,足见其野心绝非只是攻打几座城池。
突厥军奔袭至北凉关下,却见关墙之上,上万士兵张弓搭箭,严阵以待。
而在关门前,一名青年骑在战马之上,手执巨剑而立。
正是唐牧!
“呵,看来霍兆新送来的情报没有错。”
完颜金刀眯着眼睛,戏谑笑道,“一个小小的北原县令,真打算来阻碍我大军的铁蹄?”
看着关楼上身披甲胄的林清,完颜金刀朗声道:“林县令,你这些年来,和我们突厥人做过不少交易,应该很清楚我们的实力。”
“即便你们整个北凉军全部拉来,也非我突厥铁骑的对手。”
“凭你区区一县之力,想要抵抗我军,可是以卵击石啊。”
林清居高临下睥睨着完颜金刀,冷笑道,“完颜王爷,林某这些年来,和你们突厥人经常有贸易往来不假。”
“但是,若你想率兵进犯我大乾,我也绝不可能坐视不管。”
“林某再是贪财,也懂得什么叫大是大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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