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他因为‘某种原因’,即将收入一大笔钱,或一个神奇的自己。所以。
他有打算在伦敦城定居,结束马戏团主人颠沛流离的生活——至于马戏团?
他找到了一个新的生意做。
“「怪物秀」,这名字怎么样?”
英俊的男人褪去衬衫,斜倚在光秃秃的床帮上。他怀里的女人像他倚床帮一样倚着他。
一头不算纯正的褐红长发,原木色的眼。
梅是一户人家的女仆。
现在是一户人家的女仆,兼梅森·莱尔的情人。
泥球马戏团主人的身份再不济,也绝不可能娶一位卑贱的女仆——所有人都知道,女仆和家庭教师没有比夜里出没的妇女干净多少。
和怀里的女人一样,他们彼此心知肚明。
只是‘有染’。
“…怪物秀?”梅念了一声,抽出一支细长的卷烟咬着,任由男人划燃火柴,像逗弄宠物狗一样引诱她伸长自己的脖子,然后,再快要烧到手指前点燃烟脚。
女仆躺在她怀里吞云吐雾,两颗兔子一样的门牙把烟嘴踩来踩去。
梅森·莱尔就喜欢她这幅模样,当初也是因此迷恋上这姑娘的。
当然。
后来听说她服侍的是一位不算太老、手握大笔金镑的寡妇后,‘迷恋’就变成了‘志在必得’。
“你又要我帮你‘传递’消息,梅森。”女仆呵出口热烟,在男人怀里撒着小脾气:“女士对你很感兴趣,可我不能总在她面前提起你,这太奇怪了。”
“是的是的,当然不能。我总得替你考虑,梅。”莱尔搂着她,用食指拨她的耳垂,弄的女仆咯咯乱颤:“由你思量。一切都你来决定,行吗?”
他温柔地用下巴蹭她的额头,吻她带略带汗与春情的头发:“到时,我就成了伯恩斯家的男主人。想想,仔细想一想,梅,我的挚爱。到时候,你会过上什么生活?”
女仆反手搂住他的脖子:“会比现在还‘棒’吗?”
梅森·莱尔低笑:“以前他们都用我的来撞钟。”
这下流话彻底给怀里的女人逗笑了。她伸长了手,弹掉烟灰,用脸颊蹭着自己的爱人:“…我等你太久了。你为什么不早些来?我应该让车夫绕一圈,买些土豆和鱼酱的…”
梅森·莱尔有些惊讶:“你雇了马车?”
女仆自知失言,默默翻了个身,把烟扔在茶水杯里。
转回来,抱住了他。
“行了,那没有几个钱。”
“那可不少钱了,梅。”莱尔有些不满:“你瞧,你有一双大脚,扁平足,擅长走路。我们不必洗澡,所以,为什么不走路呢?我们的时间又不紧迫,你只要走过来,沿路的土豆和鱼酱就都能买了…”
“没准还能看看伦敦城的风景。”
“思考些平时没思考过的事…”
“节俭。梅,你得学会节俭,这是人类最好的品德。”
叫梅的女仆显然不是第一次听他长篇大论。
之所以能忍受,除了那心中留恋于他那张脸的爱意,部分也因为这男人的确有点魅力——她是说,有机会俘获伯恩斯女士的魅力。
倘若真能成功,不说她的周薪(以这男人的性格自己也不会涨什么周薪),起码地位不同了——她给女士做了一段时间女仆,自然清楚地位不同后,能用新身份榨出多少油水来。
“那么你呢,梅森,我的可心人儿。”她半调侃地捧起男人的脸,问道:“你也乘马车来的,不是吗?”
“我怎么能一样,我是有大事做的…”男人随着被子下的来访,眼神逐渐暧昧起来:“瞧,大事来了…”
他正准备翻身,
“小羊肠有新的…梅森…”
“浪费,亲爱的,太浪费。用刚才的,还滑一些…你看,如果一盒是七个便士…我们就省下了…我算算…”
女仆翻了个白眼,开了门,不再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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