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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503 来信(2/2)

“那只能使用,不能拥有。”罗兰说他下流,兰道夫就说罗兰渎神,编造个万物之父的故事教坏贝翠丝。

然后罗兰就指责泰勒家欠债不还,兰道夫还嘴说根本没有他妈的龙。

罗兰说你怎么能给龙起这样的名字。

——正端烤饼干的特丽莎忽然觉得,这两个人太熟了也不好,整天像街上的混混一样。

“还有一件事。”

兰道夫顿了顿,看向粘着罗兰的贝翠丝:“亲爱的,我们一会就下来,好吗?”

金发姑娘紧了紧罗兰的胳膊,犹豫:“…那快一点。”

兰道夫说当然,吻了妹妹的脸蛋,把她交给特丽莎。

两个人上楼。

不过,罗兰一进书房,就先发现了桌面上摆放的长脖花瓶与几支精神十足的洋桔梗。

“…你知道的,咳咳,勃朗特的小爱好。”

罗兰当然知道。

但恐怕兰道夫不知道。

洋桔梗的花语是‘始终如一的爱’。

象征着忠诚与纯真。

显然,作家小姐是白费心思了。

她应该放一枚金镑在兰道夫的桌子上,喻示他们的爱‘像金钱一样永恒’,没准兰道夫还能由此联想到‘她是不是想让我像追逐金镑一样追逐她’——

罗兰觉得大有可能。

“所以,有重要的事?”他拉开椅子坐下。除了上一次帮助伦敦城富人们赚钱的‘远洋贸易’,他很少受邀到兰道夫的书房。

商人从抽屉里翻出一张开了口的信推给他。

字迹歪歪扭扭。

上面写着:泰勒家(柯林斯先生收)。

“我是个盲人。”罗兰说。

“我是个哑巴。”兰道夫回了一句,翻开进货单自顾自看了起来。

罗兰耸耸肩。

信上的用词十分粗陋,字迹也像个刚学会握笔的孩子——与其说是一封‘信’,不如说更像一个口信。

落款是波戴丽。

一个陌生的姓氏。

「来泥球马戏团。」

「哈莉妲找。」

只有两句。

罗兰看看信,看看兰道夫。

“什么时候的事?”

“你离开的那段时间。”兰道夫低着头,一手举着单柄玳瑁框眼镜,一手默默调亮气灯,翻过一页,找到自己想要的,看上几眼,再翻过一页:“我记得那女人是马戏团的,对吧?”

兰道夫并没把这种低等人放在心上。

在他看来,无论什么波戴丽还是哈莉妲,这些女人追逐罗兰的意思再明显不过:

她们希望能像摘枝头的叶子一样,轻轻松松伸出手,攀上另一个阶层。

她们不必面对比自己大上二十、三十来岁的男人。

目标是一个可以说整个伦敦城最俊俏的年轻人——

谁不心动?

(当然,一些出身‘高贵’的淑女仍然不耻罗兰的身份,但兰道夫也同样不耻她们的愚蠢。)

所以,这封信就是一个信号。

那两行字的意思,和寄来一条蕾丝袜没什么区别。

在兰道夫看来,罗兰与其和这些下流人打交道,不如花上几个钱,到上档次的地方租个长期的、身段软、皮肤白,干干净净的姑娘。

随他挑。

说点不尊重的(虽然兰道夫认为罗兰不会因此生气),以他这位好友的身家和皮囊,哪怕最高级的,那些有过登堂入室记录的(以伎女情妇身份成为妻子)地方的女人,都乐意同罗兰‘做朋友’。

甚至他都不需要给她们买什么珠宝、金银和艺术品,只消衣着笔挺,用灰缎带系好垂坠的黑发,用那双沉淀着碎金的眼睛望着房间的某一处,靠在窗畔发上一会呆。

就足够了。

这薪水可比执行官高上太多。

倘若经常这么干,没准还能开一家珠宝店。

这很好,起码,比寄这封信的人要好上百倍——连伎女都瞧不上马戏团里的人。

(当然家庭教师也没有好太多,这也是特丽莎厌恶勃朗特的原因。)

“花点钱,罗兰,也许你都花不了几个子儿。”

商人举着镜片,头也不抬,专注于册本上的一行行数字:“马戏团的人可不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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