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思南没啥事儿,晚上会去陪一下秦书书。她还在黄征那里工作,现在工资已经涨到了一个月一百多了。
她完全不需要向家里要钱,甚至足够自己花用了。
有时候还会买东西给赵思南做些衣服和鞋子袜子,总之就是个很会过日子的女人。
对于她这么会过日子,赵思南只会觉得很可怜。
他知道别人家的小姑娘每年都有不少新衣服,毕竟自己姐姐的情况摆在那里。自己的姐夫也常常给她买衣服,买首饰,买各种各样的东西。
可他呢,大学还没有读,哪有钱给自己的女朋友买这么多的东西。
正巧,他的姐夫让他去工厂帮着干点活。那不是正好嘛,到时候他总不能让自己白帮干,给一点钱也好,给未婚妻买点儿衣服。
这样一想,晚上就非得要让叶建军带自己去。
叶建军道:“在我那儿干活就得听我的,而且活不轻,能受得了吗?”
“肯定能啊。”
“行,到时候别向你姐告状,你要敢告状看不削你。”
于是第二天他就带小舅子去了,到那里先给他找了些没有啥技术性的体力活。当然,也不是那种能把人累死累伤的。
但是赵思南干的很累。
他从小到大一直在被要求读书,虽然也跟着干点庄稼活但并不多。
这会儿突然间全天干活他还是有点受不了的。
但还是坚持下来了,就是有点热,和工厂里别人一样把衣服脱了。
然后看姐夫直喵他,不由十分奇怪。
没一会儿等吃饭的时候叶建军竟然说:“小子啊,弟妹能看中你吗?”
“咋了,我哪里有问题。”
叶建军啥也没说,把自己的背心一脱,然后对周围的男人说:“来,把你们的衣服脱了,给这个白斩鸡见一见世面。”
刷刷刷,赵思南感觉到了来自男人们的深深恶意。
和他们这群带着肌肉的男人一比,自己确实有点白斩鸡了。
“这么说,女人喜欢带肌肉的?”幸亏自己还没当着秦书书的面脱过衣服,不然真的是要被鄙视了。
“那是当然了,我媳妇儿当初和我结婚的时候看到我一脱衣服眼睛都直了。那脸红的,和胭脂似的。嘿嘿,以后无论有啥事儿,只要是我一脱衣服,她就马上服软。”一个工人马上吹道。
叶建军也说:“我媳妇儿还爱摸呢,没啥事儿就摸摸,说是很好摸。”
“我媳妇儿会画画,还说我这个是标准的体型,要给我画呢。”
赵思南插不上嘴,但大受震撼。
“姐夫你快告诉我,要怎么才能长肌肉。”
“练啊,你瞧瞧你一点劲儿都没有。从今天开始你就在我这儿练,坚持一个月怎么也能练出一两块来。”叶建军拍了拍小舅子的肩膀,然后说了装车的工作最能练用肌,练腰力,这事儿以后都能用上。
别到时候抱媳妇儿上花轿再抱不上去,那就丢人了。
“那倒不用担心吧,书书她挺瘦的。”赵思南一想到对象,脸上染上一层红晕。
“女人是瘦,可是穿上结婚时候的衣服呢,万一再有了孩子呢,你给我好好练,至少要抱得起一百五十多斤来回跑的体力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