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曾忆乡的眼里,缪珍珍和老妈之间的婆媳关系不是非常融洽,但也没有撕裂到一见面
就对鸡眼儿,至少面子上双方有妥协。
缪珍珍和老妈有过两次最严重的对立。
一次是老妈想要在婆媳之间争夺主导权,故意当着缪珍珍的面在曾忆乡面前说儿媳虐待婆婆,拿剩饭给自己吃。曾忆乡当时没有听信老妈的一面之词,了解清楚事情的原委后,安慰了老妞儿。
他明确告诉老妈,缪珍珍是自己经过慎重选择的生活伴侣,她的品行已经多次经过生活的实例证明,她无愧于是自己的好妻子,也无愧于你的好儿媳,希望老妈不要再为
难小缪。
还有一次是曾忆乡和缪珍珍两口子来到蓉城后要卖掉洪南的房子,以便凑钱在蓉城买房。由于曾忆乡的工作较忙,就全权委托缪珍珍回洪南处理卖房事宜。
结果这件事遭到了老妈的反对,老妈认为缪珍珍的良心太坏了,房子卖了以后我儿子回来住哪里啊?再说这房子是我儿子的,凭什么你来卖啊。她跟儿媳大吵大闹,街坊邻居都知道这事儿。缪珍珍受着委屈,咬着牙把房子卖了。
这件事情对缪珍珍的伤害远超过第一次。第一次的时候,在家庭内部就处理了。可是第二次却闹到大庭广众之中。人是要脸的,老妈这种撒泼般的胡闹让缪珍珍既无奈又寒心。打
那以后,缪珍珍对老妈总体上是敬而远之。
而老妈通过两次和儿媳的争夺也没有取得曾忆乡的强有力支持,渐渐的也就放弃了所谓的主导权。她意识到,在她和儿媳的争夺中,曾忆乡是绝对不会偏向她的。
当两次婆媳争夺战结束以后,曾忆乡总结过原因。总的说来是老妈头脑里没有一个正确的婆媳观念。她的婆媳观念是来自她的婆婆带给她的陈旧的、过时的观念,如婆婆一定要对儿媳掌控,儿媳应该对婆婆俯首听命。
可是这些观念都是违背时代潮流的,必然遭到缪珍珍的强烈反对。试问,如果不是曾忆乡有正确的夫妻观,正确的婆媳观,那现在曾忆乡和缪珍珍还是不是两口子都难说。
那老妈的婆婆又是哪位神仙呢?当然就是曾忆乡的祖母啊。她在曾家是一言九鼎的人,任谁都不能够忤逆她,忤逆她就是对她不敬,必要招致全家人的讨伐。你看,封建余毒害死人啊!
自从曾忆乡和缪珍珍到蓉城生活后,每年仅在寒暑假回一趟老家。见面的机会少了,婆媳之间反而显得热络了好多。老妈和老妞儿在一起的时候竟客气起来,这件事显得很怪异。
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中国人有时候就有“远香近臭”的毛病。
其实,缪珍珍和老妈的婆媳关系从一开始就处于斗争之中。缪珍珍是初中毕业,而曾忆
乡是大学生,老妈认为缪珍珍配不上自己的儿子。而且曾忆乡和缪珍珍的结婚没有办婚礼,更没有通知双方父母,反正就是悄悄地把证领了,明目张胆的住在一起了。
这一切都让老妈感到不爽,觉得很没有面子。10个月之后,曾南希就出生了。只是在孙子满月的时候,曾忆乡办了几桌寒酸的酒席。
老妈觉得儿子太不会选媳妇儿,要学识没学识,要门第没门第,要钱更没钱,除了乖巧的身段和一张漂亮的脸蛋儿啥也不是。她很恼怒儿子被缪珍珍给魅惑了。因此,当她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