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想办法,找到手里有货的人。
出来一趟没有收获,曲悠担心留守在家的三小只,想着快点回家,决定抄近路。
近路偏僻有风险,三人格外小心谨慎。
“啊……”
远处传来惨叫。
不用想,打劫的。
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甚至无时无刻。
管不过来的,再说也不想管。
明知危险还不走大道,就得承担相应危险。
三人继续往前,并没有停留。
“八嘎!”低沉而得意的声音响起,嚣张地叫骂,一连串听不懂的鸟语传来。
曲悠停下脚步,缓缓回头……
什么情况?
活着已经够难,在自己国土还要被小日子欺负?
在别人家的地界上,不夹紧尾巴苟着,还敢如此猖狂?
呵,真是骨血自带侵略。
见不见呐!
昏暗的角落,几个男人对着倒在地上的几个男人不停用脚踢着,嘴里不停说着鸟语。
有拿武士刀的,有拿枪的,有拿棒球棍的。
杀人不过头点地,可他们却不停殴打,甚至越来越兴奋,暴露着丑恶而扭曲的人性。
求饶的惨叫,不停刺激着他们的神经,下手越来越重。
其中一人举刀,面目狰狞狠狠刺下……
“扑哧。”
杀戮让他们忘乎所以,丝毫没有察觉到黑暗中有危险靠近。
刀还没落下,却反而被串了糖葫芦。
曲悠没犹豫,拔刀刺向第二个。
季诗情手里紧握住剔骨刀,多日来的训练可不是白练的,出手迅速,快准狠,尖刀直接刺穿心脏,抬脚踹倒,白刀进,红刀出。
明哲出手更是干净利落,快速夺枪掰断小日子的脖子,抬脚踹向旁边的人。
三人极讲武德,不像他们一样以折磨人为乐,干干净净将五个小日子送走,连哀嚎求饶的机会都没给他们。
手电筒扫到地上的人。
被打得很惨,脸上全是血,鼻青脸肿的认不出来模样。
出于人道主义,曲悠问道:“你们没事吧?”
电筒光刺眼,其中一人下意识用手遮挡,哆嗦着嘴唇,“曲姐?”
声音模糊,但还是被听辨出来了——阿三。
不是,怎么哪都有他呢?
曲悠用手电筒扫着四周,发现不远处停着辆水罐车。
原来是吃黑,被打劫了。
阿三趔趄地爬起来,不停擦着脸上的血,疼得抽气,还不忘惊喜道:“曲姐,真的是你救了我们?”
说着,他连忙扶起旁边的男人。
男人挺高,看着有一米八左右。
“老大,这就是我跟你提过的姐,她很厉害的,今晚要不是有她出手,我们可就真去找阎王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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