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
没等陆千寻继续问下去,一旁的王龙行冷汗直冒的出声了:
“无,无罪吗?”
这句话直接将两人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陆千寻道:“什么无罪?哦?你用民法典了呀!”
只见王龙行手握民法典,民法典的上面字里行间标记着都属于陈浩仁的一生。
那些字都是黑色的,字里行间却没有透露出来任何的红。
这也就显示了一点,以王龙行的价值观来讲,陈浩仁属于无罪。
“你居然真的是个合法的公民呀!居然真的一点犯罪的痕迹都没有!”
王龙行的声音中带着点不可置信,毕竟以他的角度看在陈浩仁来讲。
绝对是属于那种目中无人无法无天的狂徒才对,可是民法典上面的一切,让他不得不承认,陈浩仁居然真的是一位合法的公民!
金瞳少年歪着脑袋,有些疑惑:“啊?我不是合法的公民,难不成我是啥海外来者嘛?”
“公正合法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可关键的一点就是你似乎并没有犯过多大的错误,除了一些打架斗殴以外的问题,你居然连东西都没偷偷过”
这下子,陈浩仁更疑惑了:
“我为什么要偷东西?偷东西不是不好的行为吗?”
这句话,直接将对面的两人给干停机了!
对呀,偷东西本来就是不好的行为,但让他们两个没想到是陈浩仁居然在从小到大都没有干过这种事情。
要知道,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里面,人就像是一张白纸,他们不会再以什么好坏,他们只会在意做什么会对自己有利。
就比如偷拿同学的橡皮,偷点家里的钱什么的大家应该都有点。
除非是那些从小就受到高等教育的人才,又或者从小什么都不缺的,不屑于干这种事情,否则的话,怎么可能没干过呢?
陈浩仁歪着脑袋,看着王龙行,“你,偷过东西?”
王龙行点了点头:“废话!像我这种平民来讲,谁小时候不拿点东西?”
“大概是我六七岁时的时候,当时我每天零花钱也就十块,不够花,再加上那个时候对什么都很好奇,这个买买那个买买的,像什么那种装饮料的小水枪,还有陀螺之类的玩意,导致零花钱大幅度增加!”
“所以动了歪心思!”
说到这里,王龙行回忆着那个片段,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了一抹无奈。
似乎是对于那个时期的自己,感到有点傻!
“所以你偷家里钱了?”
“嗯差不多吧,就是我哥电脑桌上面的几个硬币,当时我没经过同意,直接拿走的。”
“后来我哥问起来,我直接否认,然后被我哥打了一顿,三天下不来床!”
陈浩仁一愣,怔怔道:“那么严重?不就几块钱吗?”
王龙行摇头道:“不是几块钱的事,是撒谎和道德上面的,有些东西一旦培养起来了,那么再说说可就十分困难了!”
“这才是我哥当时生气的原因吧!”
“你爸妈不管吗?”
“不管,我从小是我哥带起来的,我爸妈生我的时候基本上都四五十岁了,已经是属于那种安度晚年的时期了,我从小到大的东西都是我哥赚来的,至于我父母,我寻常都是在养老院里面看到他们的!”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