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读中学那会儿的时候,张云起的英语成绩其实也很不错,崴脚老虎可考不上中考状元,只不过那个时候他太年轻,年轻人就免不了有点叛逆,加上又是学校的头号学霸,就觉得这玩意儿没啥难度,毫无作用可言,自己又没想过靠英语混饭吃,也没想过漂洋过海去当假洋鬼子,花那么多精力学这个干鸟用?
那时候他觉得真正牛逼的还是解数学难题,比较有成就感,所以英语学的就记不到心上,后来考上中考状元后,英语就被他彻底放弃了。事实上,后来他确实也用不着英语,除了看欧美毛片辨认叫床声之外。
前世的时候,张云起没读过大学,但没少见人抱怨大学英语四级的制度变态,其实按照他的想法,真就觉得这玩意儿是缺心眼的人规定的,美国人绝不会要求过汉语四级才能把毕业,我们又何必迁就于他们?
即便从开放与交流的角度而言,要学生过一门外语四级,那也应该自由选择,可以是英语法语,也可以是韩语日语,如果要张云起来选择,他一定选择索马里语,将来有机会给非洲兄弟做点应有的贡献,而决不至于去捧美国佬的臭脚。
虽然实在是对英语无感,但是因为这玩意儿把整体成绩拉下来可不是什么好的事情,他接过初见的英语笔记本后,恶补落下的英语课,不懂的地方就问初见。
上午最后一节课快结束的时候,张云起把习题昨晚,将初见的英语笔记本还给她,说了句谢谢,初见点了点头,张云起想了一下,又用笔戳了戳她的后背,说“你妈妈现在在我家做事。”
初见点头“我知道的。”
张云起笑道“那放学后一起去我家吃饭怎么样?”
初见小脸红了一下,说“这两天我都在你家吃饭的。”
张云起怔了怔,他还不知道这回事。
初见就告诉他,因为她妈妈在鱼粉店里做事,前边张妈反复叮嘱过她,让她以后每天中午放学来鱼粉店里吃中饭。
张云起心里很乐,老妈可真会来事儿。
两人聊了几句,初见就扭过头继续专心做作业,张云起靠在课桌上钓了会儿鱼,中午放学后,两人一起去家里的鱼粉店吃中饭。
从十二点到一点左右,是鱼粉店中午生意最好的一段时间,因为要照顾生意,张云起家吃中饭比较晚,差不多要一点半才有的吃。
在吃饭前的那段时间里,初见就帮忙做事,抹桌子收碗筷,勤快的不得了,搞得张妈还有点过意不去,但这个女孩就是这样,总怕自己做得不够好,给别人带来麻烦。
吃完饭回学校的路上,张云起顺带从报刊亭上买了一份江川日报,回到教室就坐在位置上看了起来,报纸上的头版是江川市的时政要闻,末版塞满了密密麻麻的广告,中间是由编辑部自由安排的,里面全都是各种各样吸引眼球的新闻,张云起重点翻了翻,没有出乎他的意料,里面记载了一起不大不小的凶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