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给她的女孩子,还真是她闺蜜,叫牛菲菲。
她来自省城一个中医世家,世世代代都行医卖药。
她家出来的中医,还给公孙家做保健医生。
现在牛家遇到了一个大麻烦,大概半个月前,牛菲菲父亲牛飞宇,从临近的一个国家买了一棵血参,三千年以上,价格更是高达五千万。
哪知托人从国外带回来,刚到省城,就被人抢了。
抢血参的人身份非同小可,是地下世界一个大佬,叫苟步利。
这个苟步利以前只是一个黑医,专门给地下世界动刀动枪的混混治伤。
后来积累了大量人脉,逐渐崛起,到现在不单单拥有一大块地盘,身家亿万,还主要从事中药走私生意。
他走私的中药不单单有植物,还有动物,比如虎骨、熊掌这一类,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满。
不知他是从哪儿打听到,牛家买了一棵三千年血参,然后眼红,就明打明枪抢了。
这可是花了五千万的东西,吴飞宇自然不甘心,必须得拿回来。
他立马组织高手强者要去找苟步利,逼他交回血参。
但找来的高手们一听到对付苟步利,都不敢去了。
哪怕牛家出再多钱也不肯,因为苟步利太厉害了,身边还有不少高手。
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啊,没准只领了一个定金,就被人家打死。
牛飞宇很着急,牛菲菲也跟着着急,于是就想到战神公孙家,立刻打了电话给闺蜜,向她求助。
血参,就是刚才引起萧剑注意的东西。
顾名思义,这种罕见人参,很有补血气的功效,还特别好吸收消化。
哪怕普通人吃进去一大块,都能迅速吸收,不会有什么后遗症,更别说萧剑这种跟强敌打斗后,身体极度虚弱的修炼者。
只要服用一棵血参,很快就能满血复活。
虽然明天的鸿门宴已经准备相当充分,还有了银河神刀的助力,但有备无患。
如果能弄到一棵血参,倒是相当不错。
听公孙媛媛说完后,萧剑把脑袋一歪:“所以,你打算怎么整?”
公孙媛媛嘿嘿一笑,伸出两只小手,就要去拉萧剑的臂膀,结果被他不动声色闪开了。
公孙媛媛嘴巴一嘟,悻悻然把手收回。
“要帮我这闺蜜很容易,我找几个厉害战兵过去就能解决,但我爷爷再三叮嘱我,凡是涉及到地下世界的事,坚决不能动用战区力量,这是违规的。”
“所以,我就想到了你,小师公,要不你帮我一个忙,去帮我把闺蜜家里被抢走的东西拿回,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正好练练功夫。”
萧剑把眼一翻:“我怎么练功夫了,还不如待在这山顶上好好调养生息呢。”
“话不能这么说……”
公孙媛媛胸脯一挺,理直气壮:“宝剑锋从磨砺出,这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你光是调养生息,不经历一些实战,怎么能变得更厉害呢。”
“我可是希望我小师公能成为天下第一强者的,虽然你现在已经很强了,但可以更强吧,小师公,我求你了,就帮我闺蜜一个忙吧。”
“她长得也很漂亮,没准你会看上她呢。”
萧剑哭笑不得,本来没这个兴趣,但对三千年血参却有得之而后快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