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时,不过才4点多。
天色尚早,她带着儿女继续做竹筒挖木勺和刻字。
只是,偶然一瞟,发现小儿媳静水有些心不在焉。
“静水啊,这是怎么了?累着了吗?要不回房里歇歇?”
颜夏突然出声把静水吓了一跳,导致手上的小刀划破了大拇指。
“嘶——”
滴滴血珠冒了出来,静水止不住的痛呼一声。
然而,下一秒她的大拇指就被金禄用帕子裹住。
“你是痴了还是傻了,昨晚我就发现你不对劲了,一天天怎么神情都恍惚了,这么大个人,还能被小刀划了手,笨死了,痛不痛?你去边上坐着吧,别干了。”
金禄脸上挂满了担忧。
可说出口的语气却又带着责怪。
颜夏汗颜。
真是个死直男。
这要是搁现代估计老婆都找不到。
“静水啊,去休息吧,手都伤了,你别怪金禄气你,他也是担心,就是嘴巴笨,不会说好话,你看看他急成什么样了。”
哎,自己的儿子总得帮吧。
颜夏替金禄说着好话。
静水看向金禄。
果真如娘所说。
夫君满脸焦急,原来他是关心自己的....
说到底,总归是自己插了一脚,罢了。
就当昨天什么都没瞧见吧。
日后好好待夫君,早晚会焐热他那颗心。
王静水自愈了。
她重新扬起笑脸。
“我没事,我就是昨晚肚子有些不舒服,所以没睡好,刚刚晃了神,娘,晚饭我来做,你们忙,我手指没事的,不疼。”
拗不过她。
只好随她去了。
静水这丫头,性格活泼,人又勤快,心思还单纯。
颜夏很欣慰,她看人眼光真好,两个儿媳都娶对了。
很快,厨房的烟囱里,炊烟缓缓飘出。
肉香味顺着风从高山脚下飞到了村里。
“哟,这是哪家又吃肉呢,日子还过不过了,天天吃肉,一点银子全吃肚子里了,这要是我儿媳妇,我非要拿针把她嘴给缝起来。”
“娘,好香啊,是肉味,我想吃肉,娘你给我烧肉吃好不好?我不要吃野菜糊糊了。”
“这饭还让人怎么吃,闻着这味道,食不下咽啊。”
“当家的,去把门关上,孩子们口水都要流一地了。”
“.....”
家家户户都闻到了这霸道的香味。
小孩吵着要吃肉,老人刻薄的咒骂做肉的人家,而端着饭碗的汉子妇人,一个个饭都吃不下去。
真是拉了好一波仇恨值。
百花村地处双桥镇的内圈,牛车要是快些,一个时辰就到镇上了,走路的话需要一个半到两个时辰。
而在双桥镇的外围有一排高耸的山,隐约能瞧见一座稍矮些的大山顶部有一座村落。
这个村子四周都是悬崖。
村口正对下山之路。
也仅此一条路可以通往山下。
这个村子叫崖口村,在村尾有户人家是村里最穷的。
说的正是桃婶家。
她家没有田地,只能靠着在山脚下开荒种植庄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