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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不把歌手当人(1/2)

当天。

郭齐林和邓子琦就去蜂巢音乐公司录歌。

因为,两人的配合已经相当娴熟。

所以,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把《一生所爱》的录音棚版本给录制了出来。

回到家后。

郭齐林待在房间里。

手机嗡嗡震动。

弹出了新的好友消息验证。

来源也是通过手机号添加。

对方在信息验证时便说明自己是网亦的音乐负责人,也是来跟郭齐林谈合作意向。

预料之中。

郭齐林同意后。

两人稍微寒暄了几句,郭齐林便直入正题,询问对方开出的分成方式。

网亦音乐负责人李尚哲回复道:“咱们平台给歌手开出的分成方式是六四……”

六四分成,跟企鹅音乐开出的条件一样。

郭齐林在心里微微点头。

然而。

李尚哲后半句话让郭齐林没绷住。

“平台抽六成,歌手抽四成,如果是进行长期合作的话,分成可上升到五五,另外特别注明:往后郭先生的每一首歌在合作的时间里,只能在咱们平台发布,合同有效时间为15年。合作期间,歌手必须得服从平台的安排,例如平台可能会要求歌手开启直播,为平台吸引流量,还有一些线下的歌迷见面会的活动之类的,类似于签名照,明显片之类的周边产品销售,平台也是抽六成,歌手占四成……”

“郭先生,您看什么时候签合同?”

看着李尚哲发来的信息,郭齐林沉默了半晌。

他忍不住发问:“李先生,您要不要看您说的什么,确定没有打错字么?”

李尚哲回复道:“我没有打错字郭先生,我会为我说的话负责。”

郭齐林笑了,内心直呼好家伙。

网亦这波操作可太秀了。

平台六成,歌手只占四成,就算是长期合作也只是上升到平等的分成方式五五,这对比企鹅音乐开出的条件差多了。

最离谱的就是这个十五年。

十五年啊。

这跟签卖身契有什么区别?

人生有几个十五年。

这要是签了郭齐林就等于被网亦套牢。

是,

郭齐林选定平台后就不会轻易挪窝,

可,选择权至少还在我身上。

网亦特么的,一签就十五年也太夸张了点。

而且,都跟你签十五年了,你只给开五成?

这太不当人了吧。

还有。

最不当人的就是那句:歌手在合作期间必须得服从平台安排。

什么叫必须?

又是开直播,又是开线下见面会,

想着割韭菜卖周边产品也就算了。

关键特么的,

歌手全程在出力,平台什么也不用做,分成就占大头,抽六成,这完全是把歌手当打工人来压榨,领导一句话,员工跑断腿,他们只需要躺着就能收钱。

这要是签了合同,

郭齐林就得给网亦打工十五年啊。

开什么玩笑?

郭齐林气笑了。

企业家看了都流泪。

不仅要噶歌迷的韭菜,连歌手也不放过。

这一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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