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
郭齐林和邓子琦就去蜂巢音乐公司录歌。
因为,两人的配合已经相当娴熟。
所以,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把《一生所爱》的录音棚版本给录制了出来。
回到家后。
郭齐林待在房间里。
手机嗡嗡震动。
弹出了新的好友消息验证。
来源也是通过手机号添加。
对方在信息验证时便说明自己是网亦的音乐负责人,也是来跟郭齐林谈合作意向。
预料之中。
郭齐林同意后。
两人稍微寒暄了几句,郭齐林便直入正题,询问对方开出的分成方式。
网亦音乐负责人李尚哲回复道:“咱们平台给歌手开出的分成方式是六四……”
六四分成,跟企鹅音乐开出的条件一样。
郭齐林在心里微微点头。
然而。
李尚哲后半句话让郭齐林没绷住。
“平台抽六成,歌手抽四成,如果是进行长期合作的话,分成可上升到五五,另外特别注明:往后郭先生的每一首歌在合作的时间里,只能在咱们平台发布,合同有效时间为15年。合作期间,歌手必须得服从平台的安排,例如平台可能会要求歌手开启直播,为平台吸引流量,还有一些线下的歌迷见面会的活动之类的,类似于签名照,明显片之类的周边产品销售,平台也是抽六成,歌手占四成……”
“郭先生,您看什么时候签合同?”
看着李尚哲发来的信息,郭齐林沉默了半晌。
他忍不住发问:“李先生,您要不要看您说的什么,确定没有打错字么?”
李尚哲回复道:“我没有打错字郭先生,我会为我说的话负责。”
郭齐林笑了,内心直呼好家伙。
网亦这波操作可太秀了。
平台六成,歌手只占四成,就算是长期合作也只是上升到平等的分成方式五五,这对比企鹅音乐开出的条件差多了。
最离谱的就是这个十五年。
十五年啊。
这跟签卖身契有什么区别?
人生有几个十五年。
这要是签了郭齐林就等于被网亦套牢。
是,
郭齐林选定平台后就不会轻易挪窝,
可,选择权至少还在我身上。
网亦特么的,一签就十五年也太夸张了点。
而且,都跟你签十五年了,你只给开五成?
这太不当人了吧。
还有。
最不当人的就是那句:歌手在合作期间必须得服从平台安排。
什么叫必须?
又是开直播,又是开线下见面会,
想着割韭菜卖周边产品也就算了。
关键特么的,
歌手全程在出力,平台什么也不用做,分成就占大头,抽六成,这完全是把歌手当打工人来压榨,领导一句话,员工跑断腿,他们只需要躺着就能收钱。
这要是签了合同,
郭齐林就得给网亦打工十五年啊。
开什么玩笑?
郭齐林气笑了。
企业家看了都流泪。
不仅要噶歌迷的韭菜,连歌手也不放过。
这一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