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突然想起他们初见的时候。
那是他人生第一次去贫民窟。
光线昏暗的房间里,少女带着一身劣质火腿肠的味道,手里拿着锅铲,穿着旧得跟抹布一样的t恤。
然而,她的脸跟他之前看到的照片上是一模一样的。
清泉般的双眼里带着倔强,五官单独看没有一个完美的,组合到一起,却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于是,他说出了他人生中最蠢的话,“明天我们去领结婚证。”
然后,他得到了最不可思议的回答,而他人生的悲剧,也自此开启。
其实,严格算来,他见到她的照片才是初见。
他被那双眼睛那张脸蛊惑了。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开启,他一定按照a市所有上流社会的男人的剧本度过一生,只看利益,绝不追求所谓的真爱。
娶门当户对的女人,生几个孩子,养一堆情人,在父亲年纪上去后继承家业,忙着猎艳、喝酒吹牛、打高尔夫、赌马、赛车。
白榆!白榆!
人生若只如初见!
人生不如不见!
季辰南抬起头,看到她放大的脸。
她还是那么美。
他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然后,笑容僵住。
那把军刀毫不留情地插进了他的心脏,将他洞穿。
好大的力气啊!
兽血达到ssr级,简直就是魔鬼一样的存在。
“白榆……”
季辰南看着她。
白榆面无表情,抽出军刀,换了个位置,再来了一刀,而后又抽出……
她仿佛不是在杀人,而是在砍瓜切菜。
季辰南在物理意义上破碎的心在精神层面也破碎了。
在那军刀插入他的心脏之前的一秒,他都以为他们拿的是相爱相杀的剧本。
虽然经过很多变故,爱所剩无几,但在最后的关头,他相信一定会被唤醒。
就像他曾经拿起刀,准备在奄奄一息的她的身上补刀时,他是有一丝的不忍的。
她那天如果真的死了,他的余生一定会不时怀念他。
他以为她也会这样,会不忍,会怀念。
“现在我相信,你是真的,没有爱过我一丝一毫。”
他的嘴里有血涌出。
她说过无数次她不爱他,但他不相信。
到了现在,怎能不信?
他这一生,竟然都是在自作多情。
可悲!
太可悲了!
恨意如同潮水般袭来。
“白榆,我,诅咒你!”
他看着她的脸,用最后的力气断断续续地说。
然后,他就堕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白榆扔下刀,过去看朴朴。
欧仲文踢了踢季辰南的尸体,让他脸着地。
瞪着眼睛的样子,看起来怪让人不舒服的。
“诅咒你?”
“呵呵!”
“吓唬谁呢?”
“以为自己是森哥,有“言灵”啊?”
白榆凄厉的声音传来:
“朴朴没有呼吸了!”
欧仲文赶紧过去看。
陈森抱着朴朴,白榆跪在他旁边,手指放在朴朴的鼻子
她整个人仿佛要碎了,浑身止不住的颤抖:
“怎么办?”
“怎么办?”
“怎么办啊?”
欧仲文一阵鼻酸,别过脸去抹眼泪。
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
废土每天都有人死去的。
接受现实吧。
白榆掐住陈森的肩膀:
“森森!”
“森森!”
陈森闭上眼睛,任眼泪流下,打湿怀中的小女孩的脸:
“我不知道,小榆。”
“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