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王前辈!”
不趴在那里当斗法台,怎么开始四处溜达了?
几人初来九霄神城,对许多事情都一无所知。
比如这位树王前辈,可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
世间妖修众多,绝大多数都是能跑会跳的那一类。
植妖在妖修中所占的比例,千不存一。
能修成正果者甚,修成妖尊的更是难挑其一。
而树王前辈就是一介妖尊,而且还是一位老牌妖尊。
树王的实力要怎么形容呢?
夜离歌与丁西神君斗法的比武台,就是树王身体的一部分。
所以,树王收费全凭心意,人家有这个权利。
不然,夜离歌……照样不给他面子。
“树王前辈,你怎么一直跟着我呢?”
树王喜眉笑眼地说道:“女娃娃生的好看,香香软软的招老夫欢喜!”
夜离歌斜他一眼,说的好不如唱的好,如果真信了树王的话,那才是真傻子呢。
并非夜离歌对自己不够自信,而是,树王的原身属于一个十分古老的品种,他的审美十分独特。
他喜欢那类身体健硕,四肢发达,肤色呈古胴色的健壮女子。
这类女子在他们那个年代,碰上狼群,背着孩子一口气能跑一二百里。
他还喜欢小眼睛女修,在他们那个年代,眼睛小了有优势,不容易迷眼进沙子。
修真界现在的肤白貌美大长腿,树王前辈表示不感冒。
这在九霄神城不是什么秘密,只需稍稍留意就能知晓。
所以,树王这话,夜离歌一个字都不信。
堂堂的妖尊,本体不知道多么巨大的树王,跟条甩不掉的跟屁虫似的,夜离歌走到哪他就跟到哪。
唯一的好处就是,树王很知情识趣,只要他不愿意,别人就看不到。
不过,他人就在那里,别人无所谓,夜离歌没办法看不到啊。
夜离歌,“走吧,咱们好好聊聊!”
树王得意地翘了翘须子,“早这样不就结了吗?”
茶庄,夜离歌专门要了一个包间。
两人相对而坐,夜离歌开门见山,“树王前辈,晚辈已经明确了自己的意思。”
树王巴巴抠着脚趾头:“娃娃,你没试过怎么会知道不行呢?”
夜离歌望着树王也是一言难尽,委实搞不懂树的思维方式。
她说道,“前辈,你冤枉我了!”
树王,资格够老的妖尊,实力杠杠的,这大粗腿,谁不想抱?
可事实上,树王虽然是妖尊,但他所炼制的美容养颜的丹药,委实不敢恭维。
夜离歌顺走的那些瓶瓶罐罐,事后都交给了丹疯子。
术业有专攻,丹疯子修为连树王一个边角须都赶不上,但人家挑挑拣拣一番研究后,最终得出结论,“小仙子,这些丹药好则好矣,却不适合人修。”
夜离歌当时就明白了,人修的体质不同于妖修。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更何况,彼此之间还差着一个种族呢!
丹疯子,“而且,这几类丹药的效果也极普通。”
他们这里也不缺妖修,大黑皮糙肉厚的不用化妆品,还有个爱好一切美好事物的追踪蝶呢。
夜离歌话刚说一半儿,看到树王瞬时就垮下了老脸。
“前辈,以您老的身份地位,应该不缺少修炼资源吧!”
树王哀怨地看着她,“不知道多少年才有傻子斗法打架呢,你说老夫缺还是不缺呢?”
傻子夜离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