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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碰到书中男二(1/2)

洛嫣到了房间,还在自己得思绪中,她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书中的男二。

书中,这次南下之行,瞿冥是带着方柔和沈凌轩来的,他们是在一座大山中碰到楚屑的。

当时楚屑被狼群围攻受了伤,方柔听说他是镇国公府的世子,并且和自己有着同样的遭遇,小时候被恶毒的姨娘换了身份。同病相怜的人本来就有很多话题,再加上方柔温柔善良,给楚屑包扎,就此楚屑对方柔生了情愫。

而到现在,洛嫣也明白为何楚屑的侍卫会杀一条无辜的狗了。

楚屑小时候跟着恶毒姨娘在乡下的庄子里长大,不仅受尽了恶毒姨娘的虐待,还被恶狗咬过,所以特别怕狗。他八岁左右的时候,又被恶毒姨娘丢到了山上,遇到狼群。

常年被欺负的小孩已经有了自我保护意识,在极度的恐惧之后,就是极度的暴力。

他用头上的发簪做武器,杀死了一头头欺负他的狼,最后也差点被狼吃了,是他的亲小舅舅听到动静,把他救了,带他去了西南边关。

自从那以后,楚屑看到狗和狼,就有了些人格分裂的倾向,先是变得害怕懦弱,然后变得暴力、疯狂、虐杀。

后来,方柔利用他这个弱点,同沈凌轩一起设计了楚屑,楚屑发狂,拿刀砍伤砍死了京城的不少权贵,被沈凌轩联合朝中的大人上奏,判处楚屑死刑。

想到这个,她都有些庆幸,刚刚这疯批只让人杀了一只狗而没有祸害百姓。

她决定明天放慢速度,不同这个疯批一起。

毕竟楚屑和男女主都带着磁场,她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书中的剧情了,但只是小方向的,男女主和楚屑之间的大方向,她还是不想掺合的。

刚洗漱之后,休息了良久,突然听到敲门声,洛嫣打开门,就见瞿冥一身淡紫色的锦缎长袍,绝美中夹着妖孽,看起来更加风华绝代。

她突然想到,男三都这么漂亮,而书中的男二属于大家的,更是俊美无比。

现在距离楚屑这么近,都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看一看男二到底是如何的绝色?

书中的男二和男三,倒是谁更胜一筹!

只是,想到那疯批的性子,瞬间就息了念头。

“瞿大哥!”

“这小县城有夜市,闷了几天了,我带你出去走走如何?”

洛嫣点点头,她还没有见过古代的夜市,而且,去夜市上,看看有什么稀奇的玩意儿,也好给三个孩子带回去做礼物。

街道上熙熙攘攘,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繁华,不过街道两旁有不少的商贩在叫卖,商贩的摊铺上挂着一个灯笼,远远的看去,高高低低如同一条长龙,别样的好看。

而且卖的东西也不少,有簪花头饰,有编织的鱼虫鸟兽,有各种各样的面具,有各种各样的小吃,还有各种果脯和水果。

他们先去吃晚膳,晚膳过后,他们一边走一边逛,洛嫣最后在一个小摊的旁边停了下来。

货郎十六七岁的样子,见到两人衣着不凡,急忙笑着招呼道:“两位公子,看看吧!我这可不是普通的木活,是一些简单的鲁班锁,拿回去在宴席上玩,定能博得头彩。”

洛嫣拿了一个小酒桶问道:“这个怎么玩儿?”

货郎接过来,三两下将小酒桶拆的四分五裂,变成一个个的木棍,然后笑着说道:“两位公子看清楚了。”说完,慢慢的将酒桶合好,看着两人。

洛嫣满意说道:“倒是有趣,这是你自己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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